主旨:有關何〇忻君以個資外洩為由申請變更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1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局113年12月5日北市民戶字第1136028001號函。
二、按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第5條前段規定,戶政事務所依序配賦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下稱統一編號)或戶號,有錯誤、重複或特殊情事者,由戶籍地或最後戶籍地戶政事務所更正或變更之。有關「特殊情事」之認定,依本部107年1月18日台內戶字第1061204601號函(諒達)送本部106年12月28日研商「防堵以諧音不雅為由申請變更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不法行為」會議紀錄及本部107年9月14日台內戶字第10712011041號函(諒達),特殊原因係下列情形:(一)統一編號遭冒用;(二)國民身分證遭冒用;(三)國民身分證遭偽造;(四)曾與他人重複,他人已變更統一編號,當事人仍有困擾;(五)末碼4;(六)數字第3碼至第8碼含3個4以上;(七)性別變更;(八)其他由當事人提供具體事證之特殊情事者辦理變更登記。統一編號遭冒用、國民身分證遭冒用或遭偽造者,應提供院檢裁判書類作為審認依據。
三、按我國係採一人一號之身分證制度,政府機關及民間機構多以統一編號作為人別確認依據,其配賦與管理應具穩定性、識別性、正確性及專屬性,原則上不宜任意變更。參考其他國家做法(如美國變更社會安全碼、韓國變更居民登記號碼),須有身分遭竊盜,持續造成損害之情形或因個資外洩遭受生命、身體或財產上明確損害或可能損害之具體事證,始可變更,而非單純個資外洩即可變更。本案基於統一編號係識別個人身分之專屬代碼,為維持使用之穩定性,避免耗費大量社會成本及對當事人造成不便,又個資外洩態樣眾多,爰以個資外洩申請變更統一編號者,尚須有因個資外洩遭損害之具體事證,比照統一編號遭冒用、國民身分證遭冒用或遭偽造者,應提供院檢裁判書類作為審認依據,由戶政事務所本於職權審認。
分類 統一編號
112-09-11台內戶字第1120243916號
主旨:有關原有戶籍之旅外國人無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為九碼者,戶政事務所依申請於配賦前應至「國籍變更作業查詢」功能查詢其是否有喪失國籍情事1案,請查照。
說明:
一、按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原有戶籍之旅外國人無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為9碼者,其申請配賦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由出國前最後戶籍地戶政事務所配賦。但同時恢復戶籍者,由受理地戶政事務所配賦統一編號。次按本部98年5月4日台內戶字第0980055224號函略以,旅外國人有旨揭情事,得由當事人填具「配賦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申請書」,自行郵寄、由駐外館處或本部移民署函轉當事人最後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二、查實務上有駐外館處依當事人申請函轉「配賦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申請書」,當事人實際上已喪失國籍惟其戶籍資料早期未註記喪失國籍記事,爰此,戶政事務所依上開規定配賦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前,請先至戶政資訊系統國籍行政作業項下「國籍變更作業查詢」功能查詢其是否喪失國籍,如查已喪失國籍,而未於戶籍資料註記喪失國籍記事,應先向本部確認其國籍狀態後,再行核處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配賦事宜。
111-08-02台內戶字第1110129226號
主旨:有關建議本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國民身分證領補換資料查詢作業」項下之「進階查詢-查詢統號是否曾經變更作業」增列「資料起始日期」1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局111年7月25日中市民戶字第1110020631號函。
二、查86年9月30日戶政資訊系統全國電腦化連線後,有關現行供查詢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是否曾經變更之作業,係勾稽戶政資訊系統之「統號變更紀錄檔」,惟該紀錄檔內容未包括戶政資訊系統全國電腦化連線前之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變更資料。旨揭建議增列「資料起始日期」1節,考量有助於外界辨識資料,本部規劃於作業畫面增加「本進階查詢僅能提供86年9月30日後戶政資訊系統全國電腦化連線後有無統號變更,無法提供35年初次設籍後至86年全國電腦化連線前有無統號變更」之文字。惟因涉及戶政資訊系統功能調整,相關具體作法及系統版本更新時程,將由本部與廠商依維護項目之急迫性、重要性、困難度及可運用之人力等因素,共同研商排定後另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