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3-25台內戶字第1130241391號

主旨:有關建議戶政資訊系統明細戶籍資料查詢頁面中,國民身分證請領註記為例行申請中時顯示警示文字,以避免未完成發證程序即辦理戶籍登記1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局113年2月22日南市民戶字第1130294197號函。
二、按現行辦理各項戶籍登記前,均先查詢當事人明細戶籍資料,所須確認項目眾多,尚不宜再就特定項目新增警示訊息,以避免戶政事務所持續建議新增警示訊息,致警示訊息眾多,未細看即予關閉,爰本案維持現行作業方式。
三、另為根本解決上述問題,戶政事務所同仁於發證後,務必執行發證登錄作業。查現行具有「製證及品管人員」角色者,其戶役政單一簽入系統首頁之「提醒事項」及鄉鎮市區戶政資訊系統之「通知訊息」每日均會提醒未辦理發證登錄之案件件數(尚未執行2A90共X筆),請戶政事務所接獲通知訊息時,應自國民身分證請領紀錄查詢作業(RL02A70),確認有無已發證但漏未登錄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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