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7-20台內戶字第1120243283號

主旨:有關增列安道爾為承認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及墨西哥全國各州同性婚姻均已合法化1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駐法國代表處112年4月4日法政字第11240601950號函副本(如附件1影本)及駐墨西哥代表處112年7月10日墨西字第11263401640號函(如附件2影本含其附件)辦理。
二、旨案據前開代表處查復如下:
(一)安道爾於西元2022年7月21日通過有關個人及家庭之法律,承認同性及異性婚姻之權利、義務均受法律相同保障,嗣於西元2023年2月17日生效,可至安道爾官網(https://www.bopa.ad/bopa/034098/Pagines/CGL20220810_11_06_09.aspx)查詢相關法律規定。
(二)墨西哥之格雷羅州(Guerrero)於西元2022年10月25日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同年12月31日生效,為墨西哥最後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州,並經代表處綜整提供「墨西哥全國各州同性婚姻合法生效日及法律規範」彙整表(參考網址:https://es.wikipedia.org/wiki/Matrimonio_entre_personas_del_mismo_sexo_en_Mexico)。
三、又本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公開資訊」-「常見問答」「戶籍類」-「常見問答集」,及本部戶役政單一簽入系統首頁「Q&A」有關同性婚姻合法之國家或地區,併予更新。

分享你的喜愛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