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修正「臺中市各戶政事務所受理非辦公日預約便民服務實施計畫」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並自112年2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2年1月17日准簽辦理。
二、另有關本市假日預約結婚登記網站預約相關配合事項如下:
(一)統一於內政部戶政司網站預約:市府服務e櫃檯業已修改連結至內政部戶政司網站預約。
(二)預約時段為假日(連續假期及農曆春節除外)9時至16時、每小時1對(特殊節日及電話、臨櫃預約,由戶所依實際預約情形妥適安排)。
(三)戶所主管每月稽核、戶政科每月抽核。
三、又本市假日預約結婚登記僅受理當事人一方或雙方設籍臺中市或同時辦理遷入者,惟內政部戶政司網站尚無法於預約時予以限制或提醒;如遇預約時段額滿,僅頁面未顯示該時段供點選,為避免預約爭議及誤解,本局業另函請內政部加註提醒文字,以正確預約資訊,惟未完成修改前,委請受理戶所妥適向預約民眾說明。